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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 最后更新:2025-12-16”“ 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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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中,一个垄断竞争企业生产的产量要使价格等于( )。
本题考点是垄断竞争市场厂商生产决策的原则。垄断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条件是:(1)MR=MC,(2)P=AR=AC,P为价格,AR为平均收益,AC为平均成本。所以C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C。查看更多
下列不属于要素收入的是( )。
本题考点是要素收入。要素收入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出售生产要素而得到的收入。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资本、土地、企业家才能,对应的收入表现形式是工资、利息或者红利、租金、利润。所以不属于要素收入的是养老金,应选B。
A项正确,租金是土地的收入。
B项错误,养老金属于社会福利。
C项正确,银行存款利息是资本收入。
D项正确,红利是资本收入。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查看更多
在经济衰退时,实际GDP将( )。
本题考点是潜在GDP。潜在GDP也称潜在产出或潜在国民收入。潜在GDP(即国内生产总值),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可供利用的经济资源在充分利用的条件下所能生产的最大产量,也就是该国在充分就业状态下所能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这里的国内生产总值就反映了在该时期内的最大产出能力。如果经济衰退,导致失业增加、投资下降等,此时必然不能达到充分就业,则计算出来的实际GDP,也就是不充分就业的GDP,必然比潜在GDP低。所以A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A。查看更多
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主要区别在于( )。
本题考点是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区别。
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是一对概念。经济学家们区分的标准是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而公共物品则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故C项正确,D项错误。
排他性是指一件商品我用了别人就不能再用,我吃了一口苹果别人就不可能再吃我吃的这口。
竞争性是指我用了一件商品别人就会少用一件,我吃了一个苹果其他人可以吃的苹果就少了一个。
显然,诸如城市道路、路灯、公共广场与绿地,都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路灯照亮了我回家的路,并不妨碍照亮我邻居回家的路;我得到了路灯照亮道路的好处,也并没有减少我的邻居得到相同益处的机会。
A项、B项错误,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区分标准为是否具有排他性与竞争性,而不是由谁提供的问题。
故正确答案为C。查看更多
四部门经济与三部门经济相比,乘数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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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下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主要考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B、C、D项不符合。
故正确答案为A。查看更多
甲将一部汽车作价15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时将汽车不慎撞坏,致严重损坏,应当( )。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题干没有提及恢复抵押财产,即恢复汽车的原有价值,所以只有用新的财产代替原有的抵押物。因此,A、B、C项不符合。
故正确答案为D。查看更多
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 )。
本题考点是权利质权的标的。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在性质上说,其特点主要有:(1)必须是财产权;(2)必须是可以让与的财产权;若该权利不能让与,则不能就该权利的变卖价金受偿。
A项正确,债券、汇票、存款单、股票都是可以转让的财产,可以使权利质权的标的。
B项错误,名誉权是人身权,不是财产,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权标的。
C项错误,荣誉权是人身权,不是财产,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权标的。
D项错误,继承权不可转让,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权标的。
故正确答案为A。查看更多
甲企业有一价值1000万元的办公大楼,甲以该大楼抵押,向乙银行贷款600万元,后来甲因生产经营需要,再次以该大楼作抵押,向丙银行贷款300万元,两个抵押权均经过登记,那么,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本题考点是抵押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199条,同一财产可以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所以可以抵押给乙、再抵押给丙。清偿时按登记的先后顺序。 即使价值下跌,第二个抵押只是不能受偿,还是有效的,因为抵押登记后已经具有抵押权。
A项错误,第二个抵押是有效的。
B项错误,两个抵押都有效,但是,先登记的乙银行具有优先受让权。
C项正确,两个抵押都有效,乙银行具有优先受让权。
D项错误,即使价值下跌,第二个抵押只是不能受偿,还是有效的,因为抵押登记后已经具有抵押权。
故正确答案为C。查看更多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还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项错误,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甲公司的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
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C项错误,根据《担保法》第17条第2款,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甲公司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故正确答案为D。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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